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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 2007-12-12 9:28:00

 

开展职业培训及技能鉴定 促进安防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据粗略统计,目前我国安防行业中从事各类安防技术产品研发与生产的企业有2千余家(不含防盗安全门、保险柜),从事安防技术系统设计、集成的企业有7千余家,加之各级安防行业管理部门、科研机构、检测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及用户中的安防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已达300余万人,其中绝大部分分布在全国各大中城市以及经济相对发达的小城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及安全需求的增长,安防行业从业人员队伍正持续扩大。开展安防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工作,并以职业资格证书形式给予国家认证,对于提升我国安防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和管理水平,建立符合时代发展的新型安防教育培训机制和行业准入机制,确保安防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必将对提高安全技术防范的效能,推动公安科技强警战略的实施,建立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治安打防控长效机制有着深远的影响。

                           国家职业培训及技能鉴定的起源与发展

    根据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的“要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并重的制度”的重要决策和国务院颁布的《职业教育法》,1997年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兰州召开的《全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会议为标识,全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正式启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经过近十年的不断实践总结,已经成为国家提高劳动者素质、规范劳动力市场的一种重要手段,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也成为一项利国利民的基本国策。其进展趋势呈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一)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随着职业资格证书作为与学业证书并重的一种国家证书制度基本得以确立,职业技能鉴定的各项工作制度趋于完善。主要表现为,职业技能鉴定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以及行政管理和技术支持相结合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全国各地、各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参加鉴定和获取证书的人数呈逐年增长态势;技师考评社会化管理的试点工作推进稳步;就业准入制度在许多行业得到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影响力和渗透力越来越大,主要表现为:一是在促进职业培训和提高就业质量方面开始发挥重要的导向作用,使得“就业靠竞争,上岗凭技能”、“职业资格证书是市场就业通行证”等观念逐步深入人心,就业准入制度正在逐步得到落实,对促进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产生了积极影响。二是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及其所依托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已经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保障部门综合管理社会劳动力的重要手段之一,成为连接职业培训和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纽带。推行资格证书制度成为促使劳动力市场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一项重要工作。三是技工学校普遍实行了两种证书制度,就业训练、劳动预备制培训也在广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并逐步向职业高中、职业中专以及高等职教领域扩展,已经成为促进职业培训的重要手段。
    (二)职业技能鉴定各项基础管理工作逐步加强
    一是职业培训教材建设进一步加强。2000年成立了职业培训教材工作委员会,指导和协调全国职业培训教材的开发工作。围绕着90个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等单位出版了相应的配套教材。为及时向社会发布全国职业培训教材出版发行信息,还在中国劳动保障信息网上设立了“全国职业培训教材信息库”。二是国家题库网络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1999年,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地方共同努力成功地开发了首批通用职业题库,形成了由50个职业组成的国家题库网络的基本构架。行业分库的开发工作也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国家题库运行以来,已呈现出使用方便、组卷快捷、工作效率高等优点,对提高鉴定的整体质量发挥了作用。三是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国家考务管理系统的研制和试运行取得了初步成果。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管理、考评员队伍建设、职业技能鉴定统计分析等工作普遍得到加强。四是计算机技术在职业资格技能鉴定中得到广泛运用。在国家题库管理和运行、鉴定统计报表汇总等环节中,基本实现了计算机管理。一些职业,如秘书、职业指导员、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开始运用智能化考试技术;还有一些职业,如焊工、锅炉操作工等,采用仿真模拟考试技术。新技术的运用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
    (三)职业技能鉴定的规模持续扩大
    2004年全国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数近880万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超过730万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的考核工作有了很大发展,获得技师资格的人员将近12万人,获得高级技师资格的人数超过3万人,有力保障了3年50万新技师培训计划第一年任务的顺利完成。到目前为止,全国累计共有近千万人次通过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了不同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考评员人数从1997年的5万人发展到2005年的8万人左右,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从1997年的5500个发展到2005年的6900余个,职业技能鉴定的工作体系和工作网络基本形成。
    随着国家职业培训及技能鉴定项目的不断发展、深入和完善,将会有越来越多的行业部门广泛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国家资格证书这一基本制度,在规范和管理劳动力市场,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效益, 促进劳动队伍素质的社会生产效益效率不断提高方面, 必将更加凸显其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安防行业亟待开展职业培训及技能鉴定

    (一)安防行业的特殊性,迫切需要对从业人员强化职业培训并实施技能鉴定
    安防行业是一个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共安全、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直接关系到公安战斗力有效提高及我国和谐社会的建立与稳定的特殊行业。鉴于其专业技术的多学科、多技术相互交叉与融合的综合性应用特点,一方面,行业从业人员绝大多数是半路出家,专业知识、操作技能较强的复合型人才严重不足;另一方面,随着现代科技的日新月异,越来越多的先进技术在安防行业中得到应用和推广,对从业人员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不经过系统培训,仅靠公安技防管理部门举办的有限的短期培训,或一些安防企业举办的在岗培训,只是杯水车薪。特别是对于一些文化程度不高、专业技能不强的从业人员来说,很难胜任工作。这也是导致一直以来安防行业不安全事件、案件频频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对从业人员进行安防方面系统而规范的理论、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建立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和专业素质的鉴定评价机制,持续为安防行业培养输送既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又有较高职业意识和职业素质的人才,已是当务之急。
    (二)安防行业业务范围的不断拓宽,迫切需要对从业人员分工种分级管理
    安防行业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工作岗位,有着各自的专业性和技术特点,对从业人员的专业和技能要求有很大不同。通过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对安防行业分工种分级管理,不但可以为安防从业人员自主择业和用人单位自主用人提供客观公正的职业技能资格凭证,既为形成有序竞争的安防人力市场奠定基础,又有利于促进安防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更有利于提高安防行业的整体水平,为那些有志于从事此行业并渴望有所作为的青年创造良好的就业机会,使大批优秀安防从业人员在安防事业的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而且还可以由整个从业队伍中造就一批具有水平较高且素质全面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便于开展国际互认,也使整个从业队伍知识结构适合我国的国情及安防工程项目量大面广,规模差异悬殊,各地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不同项目对从业人员要求不同的特点。
    (三)安防行业规模的迅猛扩展,迫切需要建立吸引和留住人才的机制  
    人才资本是安防行业发展的根本保证。长期以来由于人们的偏见和不了解以及企业经营者的短见,安防技术领域未形成有效的人才机制,造成高水平人才留不住,长期从事安防行业的人员实践经验有余、理论水平不足的局面。随着我国安防行业迅猛发展,实用型安防人才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开展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的安防从业人员管理机制,围绕着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将职业技能鉴定与从业人员素质结构的调整、提高和人才培养结合起来,指导企业建立职工培训、考核与使用、待遇相联系的激励机制,促进企业生产技术进步、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留住人才并吸引更多人才从事安防行业活动,是保证我国安防行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带有根本性的重大、长远任务。
    (四)安防行业运作的职业化趋势,迫切需要确立安防职业标准和考评办法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劳动者自主择业、企业自主用人、市场调节就业的市场导向的就业新机制逐步形成,包括安防从业人员在内的劳动力资源配置,逐步由“计划经济”向“市场所需”配置资源,社会各单位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用人单位与安防从业人员在"市场"中双向选择时,有必要设定就业准入门槛,用职业标准具体衡量进入人员素质的高低,从而使每一位从业人员更好地、更专业化地胜任相应的工作。特别是加入WTO后,根据有关承诺,国(境)外相关行业将在我国参与市场与服务竞争,为了与国际接轨,增强国内安防行业的竞争力,规范并使行业健康发展,也必须尽快建立安防从业人员技能鉴定和资格认证制度。

                          安防行业开展职业培训及技能鉴定完全可行

    (一)安防行业推行职业培训及技能鉴定与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相一致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制定各种职业的资格标准和录用标准,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劳动法》第69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教育法》第8条规定:“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都为推行安防从业人员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政策规定。在安防从业人员中推行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既是贯彻"科教兴国"战略的一项举措,也可作为我国安防行业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手段。
    (二)国外安防行业开展职业培训及技能鉴定的情况可供借鉴
    国外安防从业人员资质认证起步较早,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尤为重视这一工作。在国家主管部门和相关组织机构的支持下,从机构设置、培训体系、课程设置、职业标准、考核认证等方面已形成了一套较为系统、完善、有效的运行机制。一是授权专门组织机构对资质认证专司其责;二是广开教育培训资源实施灵活多样的资质认证培训;三是设置完善齐备的培训课程体系;四是制定一套明确的考核认证标准和规范的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其先进经验进行本土化移植,可以使安防行业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工作有一个较高的起点。
    (三)国内相关行业推行职业培训及技能鉴定已有成熟做法
    国内相关行业如建筑业、信息产业等,随着国家劳动力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和人力资源有序流动,逐步建立和推行了劳动力市场准入制度,陆续开展了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认证工作。2002年,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正式启动,注册建造师实行“一师多岗”,分级、分专业管理;2004年,信息产业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继推出软件工程师高级职业教育项目之后,又推出了网络工程师高级职业教育项目;内蒙古自治区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特种岗位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各类人员消防安全素质,在全区范围内实行社会消防从业人员资质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首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同年在全国各地开考。2005年,深圳市率先推出《深圳市保安员职业规范》,这是内地首部规范保安员行为操守的职业文件。其中的成功经验可为安防领域推行职业培训及技能鉴定所借鉴。
    (四)安防行业推行职业培训及技能鉴定的条件已经具备
    首先,安防行业管理的专门机构已建立健全。公安部作为全国安防行业的政府主管部门,在公安部科技局、各省、市公安机关均设立有相应的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分别负责全国或辖区内安防行业的管理和指导。其次,跨部门、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全国性行业组织“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简称中国安防协会)注册成立。作为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其在业务上受公安部指导,从事全行业的服务监督与行业的自强、自律、自治。近年来,全国各地还陆续成立了地方安防行业协会,并均以团体会员的名义成为中国安防协会的团体会员单位。第三,安防标准体系与质量监督体系已经形成。目前已经完成安防国家标准、行业标准70余项,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包括安防产品、系统、工程、管理和基础标准在内的安防标准体系。质量监督机构包括1个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8个安全防范产品检验机构,26个安防工程检验机构。各级技防管理部门以安全防范技术标准为依据,以检测、质量认证为手段,对安防产品与工程实施质量控制,使安防产品与系统工程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得到基本保证。第四,已拥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安防培训资源。安防行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逐步走向成熟,安防已列入普通高校本科、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在一些公安大专院校已设置有安防专业,建立了相应学科体系和课程体系,并建成了设施较为完备的实验室,几年来,不但为安防行业培养出大批安防工程技术人才和行业管理人才,而且还承担了大量安防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任务。此外,在全国安防行业协会以及一些省、直辖市的安防行业协会、安防学会,近些年也陆续设置有安防培训机构,承担着安防行业从业人员的上岗前培训以及标准宣贯等短期培训任务。
以上这些较为完备、系统的安全防范标准体系与质量监督体系,学科体系和课程体系,管理组织机构等,为制定从业人员职业标准与考核内容、组织实施与规范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创造了充分的条件和提供了基本的依据。

                            安防行业职业培训及技能鉴定基本思路

    今年上半年,安防行业已申报成功新职业“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这是安防行业从业人员的一件大喜事。“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职业是为从事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规划、设计和实施及其效能评估与安全风险评估等工作的人员而设立的。该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助理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在条件成熟后,安防行业还将会有其他新的职业申报和产生,以满足安全防范行业不断发展的需要。而安防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近期的任务则应该是要积极稳妥地推行“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行业的实际情况,在全行业逐步建立起法规完备、机构健全、培训正规、鉴定规范的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运行机制,形成一个适合国情的安防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体系。为实现上述目标,近段时间需完成以下基本任务:
    (一)制定安防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标准体系与工作法规,加强有关理论和政策研究,完善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制度,提高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的规范化程度
    要确定安防职业标准。如作为新职业、新技能的开发鉴定,“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职业技能鉴定究竟考什么内容,如何考?此项工作近期已由公安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劳动管理部门等相关机构组织专家,在研究国内外职业能力测评理论,调查了解安防行业各工种、各岗位专业理论、知识、技能要求实际情况,进行专题论证的基础上,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的编制要求,根据职业名称确立出了职业标准和培训课程大纲,并确定出各职业等级适用对象和业务理论、技能要求、基本任期、年度测评、任期考核、晋升制度等。下一步,还应制定鉴定考务管理规则、质量督导工作规则、考评员工作职责、鉴定工作流程图及职业资格注册、教育培训机构注册等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用于规范涉及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的各项工作。
    (二)建立健全各级安防职业技能鉴定组织机构,建立一支高质量的考评人员队伍,保证鉴定工作的有序运行。
    安防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归口指导下,由公安部门主管。可由公安部技防主管部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部门,成立全国安防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安防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等级考核与评定工作。同时,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受权成立安防职业资格培训和考试专家委员会。全国省、地市两级则相应地设立安防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委员会及其各鉴定所(站),负责本辖区安防职业技能鉴定。也可由公安部技防管理部门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申请成立安防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地设分支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所。各级鉴定工作委员会或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要坚持以培训为基础、以鉴定为手段、以质量为核心、以提高素质为目的的原则,大力抓好考评人员队伍建设,既注重考评员学历文凭和技能水平的考评,又注重职业道德培养,在人员素质和数量上为择优聘任创造条件,建立一支高质量的考评人员队伍,为鉴定工作有序运行从组织到人员上做好保证。
    (三)加强安全防范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建设,做好培训机构质量认证,实现安全防范职业技能的正规化培训。
    职业技能教育与培训是职业技能鉴定的前提和基础,应多途径开展安防职业技能教育和培训。除继续做好公安院校安全防范专业学科建设外,可选择社会相近专业技工学校、大中专院校开展安防教育试点,开设安防职业技能课程。还可在具体条件的各大、中型安防企业结合企业员工在职培训,建立安防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并经各级安防主管部门或受权的安全防范行业协会认可后,对社会开放。总之,广泛挖掘社会职业技能培训资源,不断提高培训能力,同时,应切实做好对各类职业技能教育和培训机构的质量认证,为实现安防职业技能的正规化培训打下坚实基础。
    (四)加强安防职业技能鉴定保障工作,实现职业技能培训的教材、教具齐全配套,并建立全国统一的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库,提高考核的标准化程度。
    为确保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及其鉴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合理,应适时做好各项配套保障工作,除了开发编制安防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考核大纲)外,还要做好培训课程教材、试题库等等建设。如考核大纲(或鉴定规范)的编写,应遵循模块化、层次化和专业化的原则,详细规定各职业各级别从业人员的申报条件、鉴定内容、考核标准和鉴定方式,规范各职业各级别从业人员的评定方法、标准和所具备应知应会水平。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教材、试题库和配套教具的编写制作,要详细明确所应接受的职业技能培训内容、理论学习课时、实际操作时间等。安防职业鉴定工作要实现全国统一标准、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考核,提高考核鉴定的标准化程度。
    安防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宽、实施难度大的工作,在开展此项工作中一定要加强基础管理,确保鉴定质量。以建立健全质量督导制度为中心,逐步实现管理制度化、手段科学化、运行规范化,体现出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的高质量和高水平。要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质量督导制度,在标准制定、题库开发、考务管理、证书核发等工作环节上实现严格的质量控制,使安防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维护和增强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使之真正能在促进安防行业规范有序发展中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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